規章制度

最近更新:2023 年 3 月 31 日

  • 歐亞比賽開放給各國籍人士參與。
  • 報名需一次性付款。所有已支付款項將拒絕退款。
  • 評審團的決定為最終決定, 不能異議。
  • 不允許在比賽前或比賽期間聯繫評審團成員。
  • 參與者的年齡組由出生年份決定, 與月份無關, 誤報年齡組的參賽者將被取消資格。
  • 在收到所需的所有文件和準確資訊以及費用之前, 申請不會被視為完成。
  • 報名成功後將不接受任何的曲目更換。
  • 參賽者可以提交同一年齡組的多個參賽作品, 但不允許表演同一首作品。
  • 每位金獎得主在相應類別的最後一輪比賽中只允許進行一次表演。
  • 入圍決賽的選手必須重新報名參加決賽。
  • 提交報名後的任何修改(例如名稱/曲目拼寫錯誤)將會收取行政費用HKD200。
  • 參賽者有責任確保他們在公佈的比賽日期內可以進行比賽, 任何關於調整演出日期和/或時間的要求將不予受理。

樂曲及比赛注意事项

  • ABRSM和倫敦三一學院分級和文憑教學大綱下列出的所有曲目都被接受。
  • 選擇的曲目必須是從巴羅克到21世紀時期的出版作品。爵士樂、流行樂、搖滾樂作品是不允許的, 除 非它是ABRSM或倫敦三一學院考試大綱中包含的曲目。
  • 公開組中,伴奏和無伴奏曲均被接受,唯伴奏曲必須現場伴奏,否則將被取消參賽資格,不論表演品質如何。
  • 合奏比賽不允許鋼琴伴奏。
  • 超過規定時限的表演, 無論表演品質如何及超時多少, 都將被取消資格。
  • 只接受一首樂曲。例如奏鳴曲、協奏曲或組曲的一個完整樂章, 會被視為一首作品。
  • 該作品必須完整執行, 不得遺漏任何部分。任何未完整完成的演奏將導致取消資格, 無論表演品質如何。
  • 公開組的決賽選手不需要為決賽表演同一首曲子。
  • 青年藝術家初級組和青年藝術家組的參賽者必須遵守所列曲目, 否則無論演出品質如何, 都將被取消資格。
  • 參加青年藝術家初級/青年藝術家組的參賽者不得於公開組演奏相同的曲目。
  • 重複由參與者自行決定,但應遵守所有da capo和dal segno的設定。
  • 鼓勵背譜演奏, 但不是一定要執行, 不會獲得額外的分數。

條款與條規

  • 如果評判團認為已經聽到了足夠的聲音來做出判斷,則只聽所演繹的樂曲之一部分。
  • 如果未達到所要求的得獎最低分數, 則按照國際比賽保留獎項。
  • 頒發相同獎項或選出同分的得獎者, 均由評判決定。
  • 按照評分及獎項頒發獎項。
  • 每一環節和組別的最低分數線如下:
    初賽: 所有組別
    金獎 – 80分以上
    銀獎 – 70分以上
    銅獎 – 60分以上
    總決賽:所有組別
    Patron Award – 95分以上的一等獎得獎者 (僅限青年藝術組)
    一等獎 – 90分以上得分最高的參賽者/參賽組別
    二等獎 – 85分以上得分排名第二的參賽者/參賽組別
    三等獎 – 85分以上得分排名第三的參賽者/參賽組別
    優秀獎 – 由裁判進行評定
  • 如果陪審團成員在比賽中有他/她的學生*參賽, 則該陪審團成員應迴避陪審。分數將僅由其餘的評審團 授予, 並相應地劃分以獲得平均分數。
    *學生是指在過去12個月內跟該名評判學習過。參加大師班或表演不適用於此規則。
  • 該條款適用於總決賽 – 如果參賽者因疾病/受傷而無法參加比賽,他們可以申請50%的重新參賽券(有 效期為一年),該參賽券可用於Euroasia隨後組織的比賽。有效的醫療證明需要與申請一起出示。
  • 總決賽需另外繳交費用。
  • 組委會保留根據每個類別的參與者人數合併或劃分任何年齡組類別的權利。
  • 保留隨時限制每個類別的獎品總數和/或更改獎勵價值和類型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
  • 總決賽所有參與者及其隨行成員自行承擔費用,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報銷。
  • 總決賽所有希望觀看總決賽現場比賽的人(包括家長、老師、翻頁者)都必須購買通行證。
  • 如果在旅途中或比賽進行期間發生疾病和/或人身傷害、物品損壞和/或被盜,是次比賽概不負責。
  • 組委會擁有不受限制的拍攝、廣播、拍照和錄製參賽者參與的任何部分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排練和比 賽表演。歐亞表演藝術協會保留所有權利。參與者同意他/她放棄因分發或使用任何此類錄音而產生的任何經濟獎勵的任何要求。
  • 唯有預先登記的鋼琴伴奏者會被提供免費的全天通行證。
  • 必須嚴格遵守申請規則,並提供所要求的補充文件。
  • 通過提交申請表,參賽者被視為同意並遵守是次比賽之所有條款。

聲明

本文檔上的所有資訊在發佈時都是正確的。但是,組委會保留在情況需要的情況下進行更改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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